智力評估(IQ Test)
智商(Intelligence Quotient, IQ):
IQ是一種標準化的量化指標,用於衡量個體的認知能力。它反映了個人在特定認知領域的表現相對於同年齡群體的水平。現代智力理論,如卡特爾-霍恩-卡羅爾理論(Cattell-Horn-Carroll theory),將智力視為一個多維度結構,包括流體智力、晶體智力、視覺處理、聽覺處理、處理速度等多個因素。
智力分類:
根據韋氏智力量表(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s)的標準化分數分佈:
130及以上:非常優異(Very Superior) – 佔總人口約2.5%
120-129:優秀(Superior) – 佔總人口約6.7%
110-119:中上(High 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16.1%
90-109:平均(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50%
80-89:中下(Low 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16.1%
70-79:邊緣(Borderline) – 佔總人口約6.7%
69及以下:極低(Extremely Low) – 佔總人口約2.2%
資優(Giftedness):
美國國家資優教育協會(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ifted Children, NAGC)定義資優兒童為在一個或多個領域表現出卓越能力或潛力的個體。通常,IQ達130或以上(總人口的前2.5%)被視為智力資優的一個指標,但這並非唯一標準。
資優特徵:
資優個體可能在以下領域表現出色:
A. 認知特徵:
- 高級思維能力(分析、綜合、評估)
- 快速學習和信息處理
- 優異的記憶力
- 高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
B. 創造力:
- 思維流暢性和靈活性
- 原創性和獨特性
- 對複雜性和挑戰的偏好
C. 情感和社交特徵:
- 強烈的正義感
- 高度的情感敏感性
- 完美主義傾向
- 高度的自我意識
D. 學術表現:
- 在特定領域表現卓越
- 高度的任務承諾和內在動機
- 自主學習能力
智力障礙(Intellectual Disability, ID):
根據DSM-5(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》),智力障礙的診斷需滿足以下條件
A. 智力功能缺陷,IQ通常低於70(-2個標準差以下)。
B. 適應性功能缺陷,涉及:
- 概念領域(如語言、閱讀、數學等)
- 社交領域(如人際交往、社交判斷等)
- 實用領域(如個人照顧、職業技能等)
C. 缺陷在發展期(18歲前)開始出現。
智力障礙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度、中度、重度和極重度,主要基於適應性功能而非IQ分數。
評估工具:
A. 韋氏智力量表系列:
- WPPSI-IV (HK)(韋氏幼兒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4歲0個月至6歲11個月
- WISC-IV (HK)(韋氏兒童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6歲0個月至16歲11個月
- WAIS-IV (HK)(韋氏成人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16歲以上
B. 斯坦福-比奈智力量表第五版(SB5):2歲以上
C. 考夫曼簡明智力測驗第二版(KBIT-2):4歲以上
D. 瑞文氏進階矩陣測驗(Raven’s Progressive Matrices):適用於各年齡段
智力評估的適應範圍:
- 學習困難或特殊教育需求的診斷
- 資優鑑定和教育計劃制定
- 神經發展障礙(如自閉症譜系障礙、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)的診斷評估
- 神經心理學評估(如腦損傷後的認知功能評估)
- 法律和職業評估
智力評估的限制:
- 單一IQ分數無法全面反映個體的能力和潛力
- 文化和語言因素可能影響測試結果
- 測試結果可能受當日狀態和環境因素影響
- 過度依賴IQ分數,可能忽視其他重要的能力和特質
*香港衞生署認可名冊臨床心理學家
*評估服務由資深註冊臨床心理學家黃志明博士主理
*評估報告獲政府衛生署、教育署認可