智商(Intelligence Quotient, IQ):

IQ是一種標準化的量化指標,用於衡量個體的認知能力。它反映了個人在特定認知領域的表現相對於同年齡群體的水平。現代智力理論,如卡特爾-霍恩-卡羅爾理論(Cattell-Horn-Carroll theory),將智力視為一個多維度結構,包括流體智力、晶體智力、視覺處理、聽覺處理、處理速度等多個因素。

智力分類:

根據韋氏智力量表(Wechsler Intelligence Scales)的標準化分數分佈:

130及以上:非常優異(Very Superior) – 佔總人口約2.5%

120-129:優秀(Superior) – 佔總人口約6.7%

110-119:中上(High 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16.1%

90-109:平均(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50%

80-89:中下(Low Average) – 佔總人口約16.1%

70-79:邊緣(Borderline) – 佔總人口約6.7%

69及以下:極低(Extremely Low) – 佔總人口約2.2%

資優(Giftedness):

美國國家資優教育協會(National Association for Gifted Children, NAGC)定義資優兒童為在一個或多個領域表現出卓越能力或潛力的個體。通常,IQ達130或以上(總人口的前2.5%)被視為智力資優的一個指標,但這並非唯一標準。

資優特徵:

資優個體可能在以下領域表現出色:

A. 認知特徵:

高級思維能力(分析、綜合、評估)

快速學習和信息處理

優異的記憶力

高度的好奇心和求知欲

B. 創造力:

思維流暢性和靈活性

原創性和獨特性

對複雜性和挑戰的偏好

C. 情感和社交特徵:

強烈的正義感

高度的情感敏感性

完美主義傾向

高度的自我意識

D. 學術表現:

在特定領域表現卓越

高度的任務承諾和內在動機

自主學習能力

智力障礙(Intellectual Disability, ID):

根據DSM-5(《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》),智力障礙的診斷需滿足以下條件

A. 智力功能缺陷,IQ通常低於70(-2個標準差以下)。

B. 適應性功能缺陷,涉及:

概念領域(如語言、閱讀、數學等)

社交領域(如人際交往、社交判斷等)

實用領域(如個人照顧、職業技能等)

C. 缺陷在發展期(18歲前)開始出現。

智力障礙的嚴重程度分為輕度、中度、重度和極重度,主要基於適應性功能而非IQ分數。

評估工具:

A. 韋氏智力量表系列:

WPPSI-IV (HK)(韋氏幼兒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4歲0個月至6歲11個月

WISC-IV (HK)(韋氏兒童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6歲0個月至16歲11個月

WAIS-IV (HK)(韋氏成人智力量表-第四版(香港版)):16歲以上

B. 斯坦福-比奈智力量表第五版(SB5):2歲以上

C. 考夫曼簡明智力測驗第二版(KBIT-2):4歲以上

D. 瑞文氏進階矩陣測驗(Raven’s Progressive Matrices):適用於各年齡段

智力評估的適應範圍:

學習困難或特殊教育需求的診斷

資優鑑定和教育計劃制定

神經發展障礙(如自閉症譜系障礙、注意力缺陷多動障礙)的診斷評估

神經心理學評估(如腦損傷後的認知功能評估)

法律和職業評估

智力評估的限制:

單一IQ分數無法全面反映個體的能力和潛力

文化和語言因素可能影響測試結果

測試結果可能受當日狀態和環境因素影響

過度依賴IQ分數,可能忽視其他重要的能力和特質

*香港衞生署認可名冊臨床心理學家
*評估服務由資深註冊臨床心理學家黃志明博士主理
*評估報告獲政府衛生署、教育署認可

心理資訊/治療或其他評估項目收費:致電或whatsapp查詢